商品条码三大编码原则,您知道吗?
商品条码作为商品在全球自由流通的“身份证”,已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零售、制造、物流、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电子政务、医疗卫生、产品质量追溯、图书音像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
当产品准备上市销售前,企业会对其产品进行编码,此时务必要了解商品条码的三大编码原则,即唯一性、稳定性和无含义性原则。它们分别具有什么特点呢?
唯一性
唯一性原则是商品编码的基本原则,是指相同的商品应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不同的商品必须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商品的基本特征指的是商品的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成分、包装类型等。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条码与商品的价格无关,只与商品的基本特征有关。
稳定性
稳定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没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同一商品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商品代码。当该商品停止生产或下架时,一般情况下,其条码48个月后才可用于其他商品上(特殊情况和产品除外)。在推算产品停产、下市、商品条码何时可以再次使用时,企业可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对已下市产品进行及时登记处理,待再次启用该条码时,通过上述平台系统查询详情即可。
无含义性
无含义性原则是指商品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不表示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有含义的代码通常会导致编码容量的损失。企业在编制商品条码时,最好使用无含义的流水号。企业应及时在编码中心的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上报产品信息, 便于企业对商品条码号进行科学管理。
商品条码诞生至今,不仅方便了商品流通,也促进了经济发展和贸易往来,企业应认真遵守编码原则,用好商品条码。
来源:中国物品编码中心